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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航动态 NEWS

关于网站备案的通知

172009-12
2009-12-17浏览: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    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关闭。因未备案或备案失败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。中国万网将依据国家法规随时检查备案情况,对未备案或备案失败的网站予以关闭,备案成功后再给予开通。
 

备案信息提交操作流程

    根据备案的实际情况,我们针对不同情况的用户分别设定了相应的流程,包括:
    新ICP备案流程  新网站备案流程  备案转入万网流程  准备案流程  备案迁移流程  备案获取流程

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