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
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
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
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
关闭。因未备案或备案失败而引起的
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。
中国万网将依据国家法规随时检查备案情况,对未备案或备案失败的网站予以关闭,备案成功后再给予开通。